傳播競賽


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

客庄的日常風土人情,富含在地的故事與記憶,為鼓勵客家影像創作,客家委員會辦理「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活動,以「客庄日常」為主題,徵集全臺客庄影片,即日起至12月3日止,接受網路及紙本投件報名,活動總獎金高達新台幣80萬元,歡迎一同來挑戰。

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活動
 
一、活動說明:
台三線蜿蜒曲折,古樸客庄、茶園錯落於翠綠丘陵間;
台九線秋天玉里路段,黃澄澄稻田隨風搖曳;
屏高六堆的巷弄間,驚喜見到客家媽媽手作的米食糕點;
雲林、南投國姓…處處看見鄉親們以客語親切的閒話家常。
 
歡迎您以影片詮釋「台灣客庄」:
1.   在地的客家故事
2.   動人的客家記憶
3.   客庄風情與地景地物
4.   其他來自客庄的喜怒哀樂紀錄
 
二、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三、對象:
凡設籍中華民國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與團體,不限年齡均可參加。
 
四、報名及公布:
1.   報名申請:
1-1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於『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官網,以線上報名、親送或書面掛號
         郵寄(三擇一)方式辦理。
1-2    線上報名者:請於線上完成報名表單填寫、徵件切結書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上傳)、報 
         名影片(上傳Youtube及註明聯結網址。)
1-3    親送或書面郵寄報名者:請於『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官網下載報名表單、徵件切結
         書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報名影片(光碟燒錄),親送或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
         光復北路9號10樓,客庄影片徵集小組收。聯絡電話:(02)2742-3198 # 11。
1-4    報名截止:線上報名及親送報名截止時間為107年12月3日 18:00,書面郵寄報名以截止日郵
         戳為憑。
2.   所有活動相關審核皆於『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官網公布。
 
五、報名作品:
1.   徵件組別:以全台客庄拍攝地分為「台三線」、「台九線」、「高屏地區」及「其它地區」等 
      共四組。
2.   可以個人名義或組成團隊報名參賽,參賽組別不限。
3.   拍攝主題:以影片詮釋「台灣客庄日常」映像(如:客庄人物故事、客庄生活故事、客庄風土
      人情…),創作表現形式不拘。
4.   影片長度:每只影片拍攝長度不得少於3分鐘,並以15分鐘為限
5.   拍攝方式:不限,影片製作得以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或攝影機等相關器材拍攝。
6.   影片檔案:參賽作品像素需為SD以上畫質(720X480),檔案類型(wmv、mpeg、mp4、mov…
      等,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限)。
7.   影片對話、旁白語言:不限(可用華語、客語或其它語言)。
 
六、徵件方式:分三階段進行(階段性入選名單,將於『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官網公布)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自107年12月4日起進行資格審查。凡報名文件不完整、作品長度未符合競賽規則者,即失去進
    階初審資格。
2. 第二階段:初審
    由專業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3. 第三階段:複審
    依初審結果,評審依主題內容(40%)、視覺表現(30%)、創意概念(30%)之評分標準進行複審。
4. 第四階段:決審                  
甲、 依複審入選作品,進行總分排序,遴選出各組第1名首獎及5名佳作之作品。主辦單位將提供
        各組首獎獎座及獎金10萬元(含稅)及佳作獎牌及獎金2萬元(含稅)之獎勵。
乙、 決審得獎名單將於108年1月中旬公布,並以E-mail個別通知。
 
七、申請資料:
1.   無論線上報名、親送或郵寄,皆需提供報名表格、徵件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報名
      影片,方完成報名手續。
2.   請於影片前註明:『2018客庄影片徵集』及作品名稱,如:2018客庄影片徵集 - ○○○○。但為
      符合評審公正性,請勿於影片內容中註明作者及團隊名稱。
3.   線上及書面報名表單:請填寫作者/製作團隊簡介 (姓名、聯絡電話、地址、E-mail )及參賽作
      品資料(參選作品名稱/主題、300字以內簡介)。
4.   徵件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請於『映像客庄-2018客庄影片徵集』官網之專屬網頁
      下載後填寫,將電子檔上傳,傳真或紙本正本郵寄亦可。
5.   以團隊名義報名之參賽隊伍,必須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活動過程之
      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
      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
      立。
6.   得獎團隊或個人需於公告後一周內,將「徵件切結書正本」及「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正本」
      提供主辦單位,並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影片檔案,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違者取消資
      格。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參加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參加者如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未繳交者需於得獎名單公布3日內補交,違者
      主辦單位得取消領獎資格。
3.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曾經參加其它任何比賽之得獎作
      品,不得參加,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   參賽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
      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
       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5.   申請徵件者書面報名者必須自行負擔作品郵寄、運送之安全,請於郵寄後與徵集小組電話確
      認,如運送途中遺失,主辦及相關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6.   申請徵件者請自行將投件影片作備份存檔,所有參加作品主辦單位不予退件。
7.   得獎者須出席活動頒獎典禮,如因故無法出席可請他人代為領獎。 若因得獎者聯絡方式填寫錯
      誤,致無法聯絡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並不予遞補。
8.   獲獎之作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
      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得獎者應申報中獎之扣繳憑單,並應於期限內繳交申
      報所需資料予執行單位,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以上法令規章若有修正變動,則依最新法令
      公布為準。
9.   參加徵集之影片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為原創作者所有,但原創者須同意參加之影片、影片
      畫面及劇照永久授權客家委員會於客家文化及宣傳活動無償使用。本案授權運用範圍包括:
甲. 於非營利性活動、影展中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乙. 於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中,以及客家委員會所屬之網站或其他經本會同意授權之非營利
     平台,作非營利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丙. 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不限地域、永久、非專屬、無償利用之權限,利用方式包括重
      製、散布、編輯、改作等方式。
10. 參加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11. 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12.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頁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之權利。 本活動
      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公告時間及
      得獎公布…等之所有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客庄影片徵集小組收。聯絡電話:(02)2742-3198 # 11。
E-mail:con011@concent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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