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競賽


第13屆「金聲獎」校園廣播節目

 13屆「金聲獎」校園廣播節目競賽活動簡章

  • 活動宗旨
激發學生參與廣播興趣及提供大專校院相關系所同學學以致用機會,鼓勵創意製作廣播節目,以培養廣播人才,發揮廣播文化傳承及教育功能。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辦理單位: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主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合辦。
  • 競賽項目
一、 教育專題報導獎:凡以教育時事、政策、關鍵議題或人文關懷為題材(全國或地方事件不拘),掌握時效深入報導並能忠實呈現事實真相,反映多元化的觀點,彰顯積極正面的社會價值,對國家及社會發展具重大影響力之新聞報導。
二、 藝術文化節目獎:以藝術、文化為內容之節目,包含文學、文化資產(含民俗技藝)、美術、視聽媒體藝術、舞蹈、戲劇(曲)等演出、藝文環境與發展。
三、 兒童節目獎:以兒童為主要收聽對象,對兒童身心發展有益、強調多元性與創造性之廣播節目。
四、 社會關懷節目獎:以關懷偏鄉、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及弱勢族群需求,報導熱愛生命、感人事例等內容之節目。
五、 音樂節目獎:以中外通俗、非通俗音樂、歌曲為內容之節目,不限任何音樂類型。
六、 公益廣告獎:不以營利為目的,為非營利組織或具公益活動事件製播之廣告內容。
七、 行銷電臺節目獎:以行銷教育105年現有電臺節目為內容之視訊影片。
 
  • 報名規定
一、 凡就讀各大專校院之學生,得依本計畫規定參加競賽。陸生、外籍生及僑生參賽必須於報名表上註明,並於背面浮貼居民身分證影本(陸生)、護照與居留證影本(外籍生及僑生)。
二、 參賽團隊每組最多不得超過6人。
三、 參加競賽之作品須以未曾參賽得獎者為限。一件作品僅限投一奬項,但每組團隊參賽項目不限。
四、 報名收件日期:自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4月15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參賽項目)。
五、 收件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節目組
聯絡電話:02-23880600*211韋淑娟
六、 查詢網站:htttp://www.ner.gov.tw/主題網站/金聲奬專區
  • 報名資料
一、 報名表(如附件1)1份。
二、 完整節目CD(MP3檔)或影片(HD1280*720dpi以上,以mpg或mp4格式儲存成資料光碟)一式4份(作品長度為30分鐘,惟公益廣告獎與行銷電臺節目獎作品長度為30秒至1分鐘)。
三、 簡式節目企劃書(如附件2)一式4份。
四、 節目授權同意書(如附件3)1份。
五、 活動問卷調查表(如附件4)1份。
  • 評審方式:分初評及複評兩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廣播實務界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
  • 獎勵方式
(一)各獎項入圍者以3至5名為原則,各頒獎狀1紙及獎金2仟元;每一獎項得獎者1名,頒金聲獎獎座1座及獎金1萬5仟元;最佳人氣獎頒金聲獎獎狀及獎金8仟元。依所得稅法規定,非本國人民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按給付金額扣取百分之二十,本國人民超過19,999元者扣取百分之十。
(二)作品未達得獎或入圍水準者,獎項得從缺或酌減。
(三)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公開頒獎。
(四)入圍與得奬者得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校園DJ Show」節目儲備人員。
  • 金聲獎網路票選活動
金聲獎入圍名單預訂於本(105)年5月20日公布,本臺預訂於頒奬前2周於本臺網站建置入圍名單與作品專區,並舉辦網路票選「金聲獎最佳人氣節目獎」活動。
拾、注意事項
  • 入圍及得獎之作品,倘有侵害他人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政府法令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得之獎金、獎座及獎狀。
  • 主辦單位得留存獲獎作品1份,並得作非營利性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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