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海峽兩岸新媒體傳播創意與技能大賽征件方式
一、 活動宗旨:
首屆海峽兩岸大學生新媒體傳播創意與技能大賽,立足福建,面向海峽兩岸徵集新聞傳播新媒體團隊,共襄盛舉,共創未來。
(一)激勵促進閩台大學新聞傳播專業學生和有志於新媒體事業的學生掌握新媒體技術,推動新媒體人才培養教育
(二)推動海峽兩岸新媒體產業合作、優勢互補。
(三)加強部校共建,攜手各方,共同建設福建新媒體創業、創新、人才培培養的生態環境。
二、辦理單位:
主辦: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師範大學、臺灣世新大學、福建日報社(報業集團)、福建省新聞工作者協會、福建省傳播學會
承辦:福建師範大學傳播學院、福建日報社新媒體中心
協辦: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聯絡工作委員會、福建省青年創業促進會
媒體支持:新華社、中國新聞社;福建日報、福建電視臺、海峽衛視;海峽都市報、海峽導報、東南快報;《兩岸傳媒》、閩商報、東森新聞雲;福州日報、福州晚報、福州電視臺;新華網、人民網、東南網、新浪福建、騰訊大閩網、海峽網、台海網、閩南網
大陸諮詢電話:0591-22868365 張老師
大陸諮詢電子郵箱:hxxmt2015@163.com
臺灣諮詢電話:以世新大學公佈為准
臺灣諮詢電子郵箱:tlrd@mail.shu.edu.tw
三、比賽類別:
l 新聞傳播用戶端APP作品設計:
1. 作品需含創意概念展示(PPT),APP的DEMO。基於安卓、蘋果作業系統的APP皆可參賽。
2. 主題為新聞傳播類。既可以為現有新聞傳播媒體設計APP,也可以自己另外自由發揮。
3. 團隊上限八人。
4. 評審標準:創意表現度40%推廣價值30%運作流暢度20%呈現設計感10%
5. 範例:今日福建APP,澎湃APP,今日頭條APP,好奇心日報APP
l 新聞傳播社群平臺設計:
1. 作品需含創意概念展示(PPT)。內容應包含專案分析(背景、定位和目標);解決、執行方案(運營規劃、平臺建設、內容策劃);至少一天的社群平臺推送內容;團隊介紹。
2. 大陸參賽同學請設計微信公眾帳號,臺灣參賽同學請設計face book或者line粉絲頁面。
3. 主題為新聞傳播類。既可以為現有新聞傳播媒體設計社群平臺作品,也可以自己另外自由發揮。
4. 團隊上限3人。
5. 評審標準:創意表現度50%推廣價值20%圖文表現力20%呈現設計感10%
6. 範例:海峽都市報-海都創業;上海發佈;東森新聞。
l 網路視頻(專題片、紀錄片)
1. 視頻長度為10分鐘以內。
2. 視頻類型為專題片或紀錄片
3. 作品符合SD規格(1280P*720P)或以上之電子檔案。
4. 主題不限。但必須符合“電影分級處理辦法”之普通級,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選題請勿涉及兩岸敏感政治議題。
5. 團隊上限八人。
6. 評審標準:選題價值50%拍攝與剪輯40%包裝設計10%
l 2D/3D特效設計
1. 時長1分鐘
2. 作品符合HD規格(1920P*1080P)之電子檔案。
3. 主題不限。
4. 團隊上限三人。
5. 評審標準:創意表現度60%運作流暢度25%呈現設計感15%
6. 範例:《阿凡達》《地心引力》《絕地救援》中相關特效
l 參加對象及資格限制:
海峽兩岸大學在校學籍學生(含在職碩專,博士等學生)均可參賽。
l 活動及評審方式:
有主辦方遴選新媒體專家、學者、業界代表共17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其中五位來自臺灣)進行第一階段的分組評審和第二階段的綜合評審。各組設計作品分別評選出一等獎一名,各得獎金一萬元人民幣,二等獎兩名,各得獎金五千元人民幣,三等獎三名,各得獎金兩千元人民幣,四等獎四名,各得獎金一千元人民幣。
l 比賽時間: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
l 報名方式:
1. 參賽學生學籍在大陸,則報名表格交由大賽官方指定報名管道。
登錄福建日報新媒體中心下屬海峽網、閩南網大賽專題,即可線上直接報名。
下載今日福建APP或海湃APP,可在APP首頁底部找到報名入口,點擊進入直接線上報名。
海峽都市報-海都創業微信訂閱號,輸入關鍵字“新媒體大賽”,或點擊該微信底部功能表“要參賽”區,根據提示進行報名。
2. 如果參賽學生學籍在臺灣,則報名表格交由臺灣世新大學特設報名管道。
將參賽作品光碟、說明、報名表、切結書及授權書寄至11604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7巷1號--世新大學教學卓越中心教學資源組收,並在封面註明“首屆海峽兩岸新媒體傳播創意與技能大賽徵件"。若有比賽相關疑問請e-mail至tlrd@mail.shu.edu.tw。
l 設計作品繳交方式:
1. 參賽學生為大陸學籍者,按大賽規則提交相應作品內容,發送至大賽官方指定郵箱:hxxmt2015@163.com。
2. 參賽學生為臺灣學籍者,按大賽規則提交相應作品內容,繳交方式以臺灣世新大學公佈為准。
四、活動期程:
項目 |
時間 |
啟動儀式 |
2015年11月11日 |
比賽階段 |
2015年11月11日~2016年4月15日 |
評審階段 |
2016年4月16日~2016年4月27日 |
頒獎典禮 |
2016年5月10日 |
五、注意事項
l 報名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選題請勿涉及兩岸敏感政治議題。
2. 應為2015年11月11日以後完成之作品。
3. 違反第1、2款規定之一者,均不予受理評審。
4. 如有無法播放或播放狀況不佳等情形者,主辦單位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評審。
5. 請自行備份,概不退件。
l 授權:
1. 參賽者同意授權主辦方為下列使用且擔保此授權無侵害任何第三人權利,並出具授權同意及切結書乙份。
2. 為本辦法所載之利用,及於無線、有線頻道、主辦方所建置之媒體平臺、各種媒體通路、網站、報章雜誌、刊物、文宣品及廣告物 播放、刊載,包含但不限於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上映、重制及改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或部分剪輯等,作非營利性服務或宣傳展示等使用。
3. 再授權第三人為上述利用。
4. 本活動之相關作品如有利用詞曲等音樂著作者,已取得為本授權利用之權利。
l 違反規定之處置:
1. 參賽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獲獎者資格,入圍、獲獎者若已領補助金和獎金應於10日內返還主辦單位,如造成損害,應另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以虛偽不實之資料、檔報名參賽者。
3. 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或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l 其他與未盡事宜之補充:
1.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搜集其電子郵件、電話、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等資料,作為本活動驗證身分、訊息通知及聯絡等相關用途使用。
2. 獲獎名單除在官方網站、部落格及社群網站公佈外,並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方式通知。
3. 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保留修改本活動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4. 本活動辦法由主辦單位公佈為主,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均已閱讀並同意受本活動簡章及相關辦法規定之拘束。
5. 如有疑問請聯絡主辦單位。大陸諮詢電話:0591-22868365 張老師;大陸諮詢電子郵箱:hxxmt2015@163.com;臺灣諮詢電話:02-22368225-2341蔡先生;臺灣諮詢電子郵箱:tsai@mail.s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