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競賽


2016年「網安光彩獎」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指導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教育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 內政部警政署

參加資格:

對象參賽資格 參賽規格 高中職組具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職 學校在學學籍者 詳見七、報名方式第 2 社會組 大專以上學生及 18 歲以上 社會人士皆可參與 詳見七、報名方式第 2

徵件日期: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6 16 日下午 11 59

得單名單公布:2016 7 月初公告於 iWIN 官網,頒獎典禮將於 8 月中 舉辦,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得獎人。

獎勵辦法

()高中組

金牌獎:一名,獎座乙式,獎金 5,000

銀牌獎:兩名,獎座乙式,獎金 3,000

銅牌獎:三名,獎座乙式,獎金 2,000

佳作獎:五名,獎狀乙張,圖書禮券 800

()社會組

金牌獎:一名,獎座乙式,獎金 10,000

銀牌獎:兩名,獎座乙式,獎金 7,500

銅牌獎:三名,獎座乙式,獎金 5,000

佳作獎:五名,獎狀乙張,圖書禮券 1,000

評審標準:

主題 30%、構圖美感 40%、創意 30%

 

報名方式:

1. 以「網安 e 起來」為主題,民眾可自行發揮創意,同時兼顧主題與構圖美感。

2. 作品規格須包含:

(1) 照片一張

(2) 照片主旨(15 字以內)

(3) 網路安全的感想約 200 字以內之說明

3.參加者於報名網頁上傳照片時,需將照片需調整至 500KB 以下,上傳至活動網站。(原始檔需高於 2MB 以上,得獎時需提供給主辦單位,不符規格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4. 活動網站: www.win.org.tw,採線上登錄報名,並上傳作品,完成報名後,本會將寄發確認信至登錄信箱。

5. 報名相關問題可來電 02-89315185 311 李小姐

Email: contact@win.org.tw、傳真:02-89315181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每人不限投稿ㄧ件作品,惟進行評選排名時僅採用最高成績作品,其餘作品則不列入評選排名。

2. 參賽作品須為獨立創作,作品必須從未發表、未得獎、亦未與其他比賽重複投稿,如有臨摹、代筆、抄襲或未符合參賽規格者,經發現屬實,主辦單位可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4.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原作者享有,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享有,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或使用得獎作品與得獎者姓名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以推廣網路安全,不另致酬或要求任何回饋。

5. 得獎人若未於主辦方通知時間內繳回作品授權書、領據,以致無法完成領獎作業時,得以棄權由候補名次遞補之。

6. 經審查獲選之作品,於此次活動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時,應註明此為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網安光彩獎攝影比賽」獲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得獎作品進行必要之編輯修改。

7. 本活動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凡參賽視同同意本活動辦法與規範,主辦單位有權保留及修正活動最後決定權。

相關連結: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competitionalias476007145455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