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若參加《重新定義AXN》短片徵件競賽,即應視為同意遵守此官方規則,並接受AXN頻道(以下稱「本頻道」)任何決定之拘束,包括對此官方規則的任何解釋與更動權力。
1. 宗旨:「熱情奔放(intense)」「神秘莫測(intriguing)」「聰穎機智(smart)」與「超乎想像(unexpected)」-AXN的品牌精神獨一無二,要你擁有自己的Battitude﹗「重新定義AXN」短片徵件競賽,號召所有喜歡與認同AXN的觀眾,發揮創意與想像力,用影像詮釋AXN的品牌精神◦ AXN邀請你顛覆對生活的想像,活出熱血,一起「 重新定義 (Redefining Action)」﹗
2. 主題與指定條件:
A. 透過動作、表情、線條、圖形、圖案或形態,不限創意呈現方式,短片中必須出現三角金字塔形(或三角形的意象),並傳遞至少一項AXN的品牌精神: 「熱情奔放(intense)」「神秘莫測(intriguing)」「聰穎機智(smart)」與「超乎想像(unexpected)」◦
B. 短片中必須出現「重新定義」之字樣◦
C. 短片結尾必須出現AXN LOGO至少3秒,並包含於規定之短片長度中◦
D. 需於活動網站下載官方
AXN LOGO與「重新定義」(
紅色與
白色擇一)檔案,不得修改圖檔元素,但可依照需求等比例放大或縮小◦
3. 長度:1分鐘或1分鐘以內◦
4. 規格:MP4。
5. 解析度:1920 x 1080 HD以上。
6. 每一位參賽者於《重新定義AXN》短片徵件競賽活動期間限投稿一次◦
7. 參賽者在短片中使用的音樂需為自行創作的原創音樂。贏得冠軍之影片若經本頻道審核獲播出機會,其影片必需通過所有音樂相關包括音樂版權的審查◦若參賽者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參賽者必須自行負責。
8. 請及早完成報名並上傳短片,活動截止前若因網路塞車等問題導致報名不成功或短片檔案上傳損毀,本頻道不負任何責任◦
9. 未符合以上條件之作品將喪失參賽資格
每名參賽者必須登入活動網頁http://axn2015film.axn-taiwan.com,送交以下資訊並同意此官方規則:
1. 參賽者姓名(必須填入真實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號碼與驗證碼◦
2. 參賽者螢幕顯示名稱(可填非真實名稱或團體名稱)、作品名稱與創作理念(200字以內)
3. 所有參賽者需至活動官網上傳短片,不接受DVD郵寄◦
所有參賽者需依據官方規則提交報名資料與上傳參賽作品,才具有有效參賽資格。
活動時間:
1. 短片徵件期間:自2015年11月9日午夜00:00至2016年2月1日中午12:00止
本頻道有權因任何參賽者/得獎者未遵守此等官方規則或相關法律之行為之故,或基於合理原因,而隨時取消其資格,無須負任何責任。
本頻道所屬商標、 商號、 服務標誌及標誌 (包括但不限於 AXN LOGO), 本頻道擁有此類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利, 所有權和權益。除非參賽者依照此官方規則, 否則參賽者不允許使用本頻道所有智慧財產權。
評選標準:
本頻道代表將從所有提交有效參賽作品中選出1名冠軍與1名亞軍◦評選標準為根據參賽者所提交於的作品之創意(40%)、拍攝與剪接技術(25%)與本頻道品牌精神連結度(35%)。本頻道將於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每名得獎者。得獎者需於獲得通知7日內提供影片原始檔DVD與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如本頻道要求進一步確立認其影片音樂原創性,否則將喪失獲獎資格,且本頻道有遞補得獎者之權力◦本頻道將於2016年2月24日中午12:00在《重新定義AXN》短片徵件競賽活動網站與AXN官方網站正式公佈得獎名單。
本頻道代表人對此活動及各方面的決定具有最終效力和拘束力。
獎項:
冠軍獎項(1名):冠軍將獲得獎項新台幣80,000元與SONY Handycam數位攝影機(HDR-AS200V) (價值新台幣9,720元)
亞軍獎項(1名):亞軍將獲得獎項新台幣20,000元與SONY Handycam數位攝影機(HDR-AS200V) (價值新台幣9,720元)
1. 參賽者必須是中華民國的公民或合法居民。
2. 參賽者必須以個人名義報名
3. 參賽者可以是任何年紀,但未年滿18歲者需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並陪同參與本活動。陪同之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將確保參賽者遵從本活動官方規則之所有規定進行活動參與並同意確保本頻道所提出之相關規定得以執行。
4. 美商超躍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SPE Networks – Asia Pte. Ltd.及其各部門、關係企業、分公司等的員工、代理商、分支單位與創始人(包括直系親屬),以及與此活動相關的其他人,均不得參加活動。
5. 參賽者無須訂購任何服務。
6. 若因電話線、系統或網路服務供應商等任何問題而喪失參賽資格,或因電話或網路服務延遲、中斷、故障或超載,或參賽作品遺失、遭竊、寄錯、錯置或積欠郵資,導致參賽作品未能於截止日期前收到,本頻道及其代理商、關係企業及或代表人均無須為此負責。參賽作品若無法辨識、不正確、不完整、受損、毀壞、竄改、偽造、用機械方式複製、有任何異常狀況,或不符合此官方規則,均無參賽資格。
7. 此活動若要求參賽者提出參賽作品說明其內容時,每名參賽者同意下列資格規定:
(a) 參賽作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有疑似或實際上已經犯下違反下述禁令之行為,譬如,為參賽者、此活動之贊助商、本頻道或本頻道關係企業以外之任何其他人士、組織、產品或服務宣傳或廣告之行為。
(b) 參賽者不得在參賽左品中使用商標,或未經授權而使用任何第三方的名稱、標誌、商標或服務標誌,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隱私權、公開權(形象權)或任何其他法律權利或道德權利。
(c) 關於參賽作品中所出現的任何人像,參賽者已經取得該人士之許可,或該人士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許可(若該人士不滿18歲)。
(d) 參賽作品中不得含有任何違法、誹謗、傷害名譽、污衊、猥褻、性暴露、色情、暴力、殘酷、恐嚇、辱罵、騷擾、欺凌、跟縱、仇恨、粗俗、種族歧視、侵犯隱私、品質惡劣或其他不良、不適合公開、張貼或以其他方式供大眾瀏覽的內容,上述所有情況之尺度均由本頻道自行裁量判斷。
(e) 參賽作品不得包含「明示或暗示酒精飲料、煙草、藥品、武器」的任何視覺或聽覺內容,或含有此類性質之描述或象徵,或令人感覺會產生或可能產生刑事或民事責任,或鼓勵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之行為,或鼓勵違法行為,或提供違法行為的說明資料。
(f) 參賽作品的所有權利(涉及本活動贊助人、本頻道或本頻道任何關係企業的部分及 AXN LOGO除外)均屬參賽人所有或應由其管控。
9. 除非相關強制性法律禁止,否則每一名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應視為其已授權本頻道、本頻道之關係企業、繼任人、被授權人、受讓人、以及本頻道之授權指定人可享有一永久性、已付清款項、免權利金、可轉讓、可再授權、全球有效、不可撤銷、及非獨家專享之權利與執照,以便彼等可針對參賽人所提出之作品進行使用、改編、翻譯、複製、編輯、修改、創造衍生性作品、與其他作品結合、貼文、傳輸、表演、展示、出版、聯絡、聯絡大眾、傳播、改變格式、供應、散佈、分發、及/或進行聽覺及/或視覺上的利用(如果可行之時)(上述任何一項或各項用途均可稱為「使用」),以及使用參賽者作品中及或參賽者作品所附之註冊資料中所包含之參賽者姓名、人像、影像、照片、聲音、表演、作品、簽名、影像、聲音及或傳記資料,包括目前所知或此後為任何目的而設計之任何媒體、方法、技術或內容提供機制中所包含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在活動、活動管理、裁判、廣告及/或出版這方面,以及在本頻道之宣傳、廣告、公告及/或利用這方面,均無需參賽者另外同意或支付其額外之酬勞。
10. 參賽者參加活動,即應視為同意簽署本頻道依此官方規則所要求之任何其他文件。
11. 每名得獎者將以電話、電子郵件或一般郵件通知。每名入選者必須立即與本頻道確認其已接受。如果本頻道初次聯繫後未能於三(3)個工作日內收到得獎者答覆,除非依照當地法律或本頻道自行決定之後可延長該期間,否則得獎者將喪失資格。如果得獎者因此原因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喪失資格,例如發現得獎者無參賽資格,或未遵守此等官方規則,則第一名候補者將獲選,以此類推,直至選出所有得獎者為止。本頻道及其代理商、關係企業及/或代表人將盡最大努力聯繫得獎者,但如果得獎者無法在三(3)日內透過電話、電子郵件或一般郵件聯繫上,本頻道及其代理商、關係企業及/或代表人均不負任何責任。獲選作品必須在所有參賽作品審查之後始可生效。本頻道的所有決定均具有最終效力,不可撤銷。
12. 獎品不得轉讓、兌現、退款或交換。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以現金等價物(等同於現金之物品)代替獎品。僅有得獎者可以領取獎品,其他任何人或代理人均不得領取。得獎者中獎後,必須提供身分證明。
13. 所有挑選均係依照此等官方規則決定。得獎者的所有稅金均應由每名得獎者自行負擔(獎品超過新台幣19,999元依法需先代收稅額),但相關法律條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14. 被保障人(下文定義)相對於任何獎項並無法無論在際或法律上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聲明,保證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其質量,機械狀態或無侵他人任何權利。
15. 本頻道、SPE Networks – Asia Pte. Ltd.、本頻道各部門、關係企業、子公司、董事、主管、員工及代理人,包括但不限於 Sony Corporation、Sony Corporation of America、Sony Pictures Entertainment Inc.、CPT Holdings, Inc. 及其各自之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代理商與分公司,以及所有參賽贊助商,及所有與此內容之開發及執行有關之各方(以下統稱「被保障人」),因下列原因或據稱係因下列原因之故而發生或面臨或涉及任何及所有索賠、損害、損失、要求、訴因、程序、費用及/或責任時,每名參賽者應充分賠償被保障人,且保證其可免於遭受此傷害,其原因包括:(i) 參賽者提交參賽答案、參加、嘗試參加,或無法參加活動;(ii) 被保障人提交及/或使用任何參賽答案(及/或其中任何部分);(iii) 參賽者未遵守官方規則之任何一項或多項規定,或任何相關法律、法規或條例之規定;(iv) 參賽者未經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士或組織之名稱、人像、聲音、作品、品牌、商標、標誌;(v) 參賽者違反或據稱違反有關活動的任何保證、聲明(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與資格有關之聲明)或承諾;(vi) 對任何獎項的接受及/或使用;(vii) 參賽者在此活動中答應本頻道的任何權利或利益;及/或(viii) 參賽者之過失、故意不當行為、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法規或條例,或此官方規則,或違反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隱私權、廣告權或其他權利。
16. 所有與本活動及頒獎以及對獎品之使用、濫用或持有有關之責任,或因此而產生的任何及所有責任,包括個人傷害責任,除法律有所禁止或限制者外,參賽者均應解除本頻道、SPE Networks – Asia Pte. Ltd.、及其各部門、關係企業、子公司、董事、主管、員工及代理人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 Sony Corporation、Sony Corporation of America、Sony Pictures Entertainment Inc.、CPT Holdings, Inc. 及其各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代理商與分公司所應負 之責任,以及所有活動贊助商及所有與本活動之開發與執行相關之各方所應負之責任。
17. 此活動若為法律禁止,應屬無效。所有相關全國性與地方性法律均可適用。
18. 本活動將按照新加坡共和國的法律辦理與解釋,且與法律原則選擇無關。所有違反任何行動或與連接所產生的訴訟或本活動規定的範圍以及規定,將提交給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 (“SIAC”) ,仲裁將按照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以英語在單一仲裁員之前舉行。此外,該仲裁員應為退休法官,並在新加坡舉行。仲裁程序應對公眾保密,不得公開。在此指定仲裁員或任何補救措施的任命超出仲裁員的管轄權之前,美商超躍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和/或SPE Networks – Asia Pte. Ltd.可在新加坡具有司法管轄權法院或其他法院尋求公平救濟,並不會因此放棄其根據本款的糾紛或爭議的仲裁權。
19. AXN台灣保有活動內容及獎品更動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AXN 台灣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關於此活動您若有任何問題或意見,請寄到:
相關連結:https://axn2015film.axn-taiwan.com/ho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