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競賽


2016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

一、徵件日期:2015/09/10(四)至2015/11/30 (一)

 

二、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無需報名費。

 

三、競賽方式說明:

 

1. 拍攝主題:參賽者自訂依自訂主題繳交一組五張之系列作品,否則不予受理。

 

2. 使用媒材: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數位相機、傳統相機、手機等)皆可。

 

3. 報名資格:不分年齡、國籍,不需報名費,凡攝影愛好者皆可參賽。

 

4. 作品繳交規格:

(1) 報名表 :請確實填寫,並以A4紙列印。

(2) 照片: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輸出尺寸可為8x10吋、8x12吋或A4。若作品為正方形則以紙張短邊的長度為主;作品是否留白邊由參賽者自行決定,不影響評選結果。

 

(3)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附件三]:以A4紙列印後請親筆簽名或蓋章。

※ 20歲以下需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4) 光碟:請將以下參賽資料燒入至光碟中

  ■  參賽作品電子檔:單張3000x3600pixels或8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

(檔案命名規則:姓名_作品名稱_(順序1-5),例:王小新_我的夢_3.jpg)

 

■  報名表電子檔:(檔案命名規則:姓名_作品名稱,例:王小新_我的夢.doc)

 

 (5) 作品標籤:請確實填寫,並依序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右上角及光碟正面,以避免因                                              未標示清楚造成系列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之問題。

 5. 繳件方式:請將上述之(1)報名表紙本、(2)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簽名/用印正本、(3)參賽作品照片、(4)光碟,放入信封袋內以下方式(擇一)繳件

 

 ■  臨櫃繳件:請親臨全台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一樓服務台(各分店資訊查詢)

 ■  郵寄繳件:台北市110信義區松高路19號7樓請在信封上註明「2016新光三越國際攝影大賽—活動小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 參賽作品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惟整體包裝不得大於30×40cm,請避免因黏貼或包裝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之情形。

 

 6. 得獎名單公布:主辦單位將於2015年12月31日前公佈於「 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官方網站,並 主動聯絡得獎者相關事宜。

四、評選標準:依參賽作品之攝影品質(50%)、創意(25%)、構圖(25%)進行評

相關連結:http://culture.skm.com.tw/event.asp?tx_sn=105&ct_sn=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