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節目或影片。
(二)只要是在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報名截止日)之間完成之作品皆可報名參加。
※本影展不接受報名截止日前尚未完成之作品。
(三)紀錄片及電視節目長度須至少10分鐘,且不得超過95分鐘;劇情短片長度須在10分鐘到30分鐘之間,劇情長片在31分鐘至95分鐘之間;動畫片至少1分鐘,且不得超過95分鐘。
(四)每一部片子需填寫一份報名表。
(五)收件時間從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截止。請盡量使用(1) FilmFreeway系統報名(英文);或是使用 (2)線上報名系統,並即時上傳試看帶,線上報名系統於2015年11月1日凌晨零點關閉。如前述方法都不適用、且上網極為困難時,可採紙本報名,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六)本影展不收取報名費。
(七)影展主辦單位有權於影展期間免費播映入圍影片1至3次。並得於各媒體平台公開宣傳時,使用報名者提供之文字資料、劇照、影片預告及片段,使用片長不超過原影片十分之一或3分鐘。
二、報名方式
(一)FilmFreeway 報名 (英文,但操作簡便,故建議使用)
請先於FilmFreeway平台上登記作品資料,再將作品送至 https://filmfreeway.com/festival/TICFF 即可完成報名參賽手續。
(二)線上報名
於 http://www.ticff.org.tw 先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完成後,參賽單位聯絡人將收到由報名系統以電子郵件寄發之「報名確認函」,確認函內將提供報名序號(1份報名表將取得1組報名序號)。
報名表中「試看片」欄位選取「提供影片連結網址」者,收到「報名確認函」即完成報名程序;選取「檔案上傳」者,需依確認函中所指示的方式上傳作品試看影音數位檔、並收到來自WeTransfer的上傳確認信後,始完成報名程序。影音上傳說明及步驟 如下:
1、確認「試看帶影音檔」規格:
(1)檔案格式:.mov或.mp4或m4v , 立體聲音訊 (stereo audio)
(2)編碼:h.264
(3)視訊大小:SD 640x480 or 720x480,HD 1920x1080 or 720x1280
※為避免影響評審觀影品質,上傳之試看帶影音檔,請避免壓TC、浮水印或其他干擾觀影圖示。
(4)長寬比:HD或SD之正常比例,16:9或14:9或4:3
(5)檔案大小:影音檔以不超過2G為限,同一部作品之影音檔,請勿分段、分割。(請注意:影音檔大小超過2G可能無法上傳,或必須另外透過付費系統才能上傳。)
(6)字幕語別:若報名影片的語言為中文或英文,試看帶影音檔「無需」附上中文或英文字幕;但若使用其他外語,請提供英文字幕版。
2、設定影音檔名稱:
請以「報名序號」和「片名」設定檔名,中間加上「_」。例如「12345678_剪刀石頭布」。
3、開始上傳:
本影展透過WeTransfer收件,請連線 https://ticff.wetransfer.com/ 並將檔案夾帶上傳給 ticff2016@gmail.com。檔案傳輸完成後,參賽者將會收到由WeTransfer 系統所發出的確認信。如您有任何有關「影展收件平台」上傳之技術性問題,請與我們聯絡 ticff2016@gmail.com ticff@mail.pts.org.tw
(三)紙本報名(僅於上網極為困難的情況下適用)
請填妥下載之報名表格,填寫完畢後列印並於「參賽同意書」上簽名。「紙本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及1份「影片DVD試看帶」,需於2015年10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影展辦公室(以郵戳為憑)。
※ DVD試看帶規格(紙本報名適用):NTSC All-zone,若報名影片的語言為中文或英文,則所附的DVD試看帶「無需」附上中文或英文字幕;但若使用其他外語,請提供英文字幕版試看帶;入圍影片於影展期間放映時則將以中英文雙語字幕播映。DVD試看帶恕不退還,將建檔入台灣國際兒童影展和公共電視的圖書館,做研究使用。
三、獎項及獎金
1. 最佳劇情短片獎
2. 最佳劇情長片獎
3. 最佳動畫片獎
4. 最佳電視節目獎
5. 評審團特別獎
6. 台灣獎
7. 觀眾票選獎
以上獎項1至6項,頒贈美金4,000元獎金與獎座一份,「觀眾票選獎」則贈予獎座一份;如任一獎項有兩部影片同時得獎,獎金由兩部影片得獎團隊平分(台灣獎不在此限)。
※ 台灣獎:本影展特別設置台灣獎,以鼓勵為台灣兒童創作的「台灣本地製作團隊」,不受參賽類別限制,自上述1至4項作品類別中評選出最優秀的台灣兒童影視作品。
※ 紀錄片本屆屬非競賽單元,沒有競賽評選與獎金,但仍歡迎踴躍報名,與我們分享優秀的作品。
四、入圍與得獎公佈
入圍影片名單將於2015年12月28日在影展官方網站上公布( www.ticff.org.tw ),獲獎名單則 將於影展活動期間最後一天同樣在官方網站上公布。
五、評審作業
第一階段-初選作業
初選評審團由台灣電影、電視及教育界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出各獎項入圍影片,各獎項至多5部為限,入圍之影片將於本屆影展期間播放。
第二階段-決選作業
決選作業將另邀請兩位國際評審,與國內初選評審團成員共同組成決選評審團,於2016年4月影展期間召開決選會議,共同決定各獎項得獎名單。若入圍影片無法達到決選之評審標準,主辦單位則將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利。 為符合台灣國際兒童影展「以兒童為主體,透過影像教育開拓兒童之國際視野及激發兒童之多元思考能力」之舉辦精神,所有參賽之作品,須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看。
評審項目如下:
1. 與兒童議題的相關性
2. 提供兒童多元視野、拓展兒童生命體驗
3. 創意內容及創新手法
4. 製作技巧、美學藝術呈現
六、參賽及入圍影片放映
1. 本影展放映規格接受HDCam, BluRay, DigiBeta,若為其他放映規格請主動與影展單位聯絡。
2. 入圍名單公布後,入圍影片單位須於2016年1月15日(週五)前寄送影片拷貝帶(依放映規格)至影展辦公室;請勿以母帶交寄;並同時以E-MAIL方式或郵寄(燒錄為光碟)繳交下列影片資料的電子檔,以供後續影展各項文宣使用:
(1)完整中文或英文對白本 (無對白之作品無須提供)
(2)中文或英文演職人員表
(3)中文或英文劇情大綱 (250字以內)
(4) 3款不同款式劇照(.jpg或tif格式,每個檔案介於300dpi~500dpi之間)
(5) 1張導演或節目製作人照片(.jpg或tif格式,檔案介於300dpi~500dpi之間)
(6) 簽署完成之參賽同意書的pdf或圖片檔。(未簽署之空白同意書,將隨入圍通知以電子郵件附檔的形式寄出。)
※ 入圍影片請務必配合提供中文或英文字幕的原音版本( 無配音 no dubbing )拷貝帶,做為影展放映使用,並提供中文或英文對白本( 無對白之作品無須提供 ),以利中文字幕製作。
3. 影片拷貝寄送費須由入圍者自行負擔,本影展則將負擔影片拷貝歸還之費用。
4. 影片拷貝將於影展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歸還,拷貝若需在特定時間內送至他處,請事先告知影展單位。
七、巡迴影展
入圍影片除於影展期間公開放映外,將於影展結束後至2016年10月31日在全台進行公益且非營利性的巡迴播映,旨在服務偏遠地區兒童、社區等資訊弱勢之民眾;影片版權所有人須同意無償提供影片予影展主辦單位做上述公益播映使用。
八、影展辦公室
台灣國際兒童影展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電話:02-2633-2000 #1881 #1116
傳真:02-2630-1895
地址:114 台北市康寧路三段75巷100號6樓
Email:ticff@mail.pts.org.tw ticff201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