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服務學習成效及宣導,達到創新與關懷服務學習之目的,並發揮青年學子熱忱參與服務行動,特別以微電影的創意徵件方式,透過影像紀錄服務學習的過程與故事,同時在影片拍攝過程中,達到強化服務學習之目的。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承辦單位:哈台創意觀光行銷有限公司
報名期間:104年4月1日至9月15日止
參加對象及資格:
全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對服務學習有興趣之在校學生,需檢附學生證影本。
分成大專校院組及高中組。參賽者可為個人或採團隊報名,團隊報名之成員至多 5 人,皆須符合前述要件,否則即視為不符參賽資格。每隊參賽件數以2件為限(需分別填寫報名表)。
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同件作品不得重複投件。
作品格式:
作品主題以「服務學習」創新與關懷相關議題為主,呈現方式不拘,影片長度以7至12分鐘為限,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作品規格:1920×1080像素以上之NTSC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pg、mov),請確定影片可以正常播放。
影片需有聲音、字幕與相關後製效果,內容須包含片頭與片尾,並於片尾嵌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及服務學習LOGO(請至服務學習網yda.gov.tw下載)。
所稱服務學習為結合服務行動與學生學習目標之課程或活動,不包括單純從事勞動服務或志願服務,且應與學校課程結合,適時融入服務學習「準備、行動、反思、慶賀」等相關元素。
報名辦法:
請填妥報名表(可至服務學習網https://servicelearning.yda.gov.tw下載)、2.所有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本、3.作品授權同意書、4.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5.參賽作品光碟乙式5份,連同6.學校公文,以郵寄方式報名。
於104年9月15日前,由學校統一發文寄達(非以郵戳為憑)「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信件主旨註明「○○○(參賽者姓名/團隊代表人姓名)─104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逾期不予受理。
為免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或其他文件漏失,主辦單位將電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繳,未於期限內補齊者以棄權論。
獎項
大專院校組(共6名)
組別 獎項 名額 獎項
大專校院組 第一名 1 獎金5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二名 1 獎金3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三名 1 獎金2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佳作獎 3 獎金1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高中職組 第一名 1 獎金5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二名 1 獎金3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第三名 1 獎金2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佳作獎 3 獎金1萬元/獎狀每人一幀。
評審方式
分初、複審兩階段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聘服務學習、影像傳播等方面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進行評審。
評審標準:
原創性(富有創意):30%
主題性(主題明確):30%
技巧性(手法細膩):20%
藝術性(畫面美觀):20%
活動時程:
報名:104年4月1日起至9月15日。
初選:10月中旬前公告各組20名入圍名單。
決選:10月底前公告得獎名單。
11月28日:成果博覽會暨首映會(暫訂,地點另行公告)。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並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需簽署作品授權同意書,若為團隊參賽則需全體簽署。參賽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匯集成冊,製成光碟,或放置公開網路平台,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參賽作品之影像無爭議。
獲獎者須提供原始製作檔,並同意自得獎通知起,青年署在未來雜誌、刊物、網站等媒介中,刊登其得獎作品,應用廣告或宣傳使用,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獲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若為團隊,請指派1人作為領獎及扣繳代表。
得獎者須派員參加頒獎典禮與成果首映會。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如有其他疑問請致電洽詢 02-2735-8778分機14郭小姐,2015servicelearning@gmail.com。
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力。本報名簡章未盡事宜,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資訊平台(服務學習網yda.gov.tw),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下載: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4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活動簡章
欲參加者請於9月1日前備妥相關報名資料,繳交至淡江大學商管大樓B423服務學習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