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4年青年國際參與微電影創作及徵文比賽活動簡章
為鼓勵青年參與國際事務及交流,培養國際才能與擁有國際化觀點,本署自100年度起每年舉辦青年度假打工徵文比賽。今年擴大辦理青年國際參與微電影創作及徵文比賽,透過文字與影像記錄參與國際事務的過程與故事,不僅展現自己的熱誠與創意,並以正面影響力,讓更多青年朋友以實際的參與及行動投身國際社會。
主辦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承辦單位:立紘資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報名期間:
104年6月1日至104年8月28日止。
- 參加對象及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18至30歲青年。
- 徵文比賽類:曾赴國外參與國際志工、國際會議或活動(含國際交流)、度假打工及國際壯遊體驗學習之18至30歲青年皆可投稿。
- 微電影創作類:對於國際參與有興趣之18至30歲青年皆可投稿。
- 作品格式:
- 徵文比賽類:參賽文章800至1200字,照片1至3張。
- 微電影創作類:
- 作品主題以分享國際參與的過程或展現國際事務的人文關懷為主,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之規定,上傳影片作品至Youtube,請將影片資訊設定為不公開,並以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者時止。
- 作品規格:影片長度以3至5分鐘為限,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影片解析度至少720p以上,呈現方式不拘。
- 影片需有聲音、字幕與相關後製效果,內容須包含片頭與片尾,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稱,並於片尾嵌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LOGO(請至活動網址: https://iyouth.youthhub.tw/main.php下載)
- 報名辦法:
成功登錄為iYouth網站會員後,依照組別於活動官網下載「青年國際參與微電影創作及徵文比賽-國際志工組【徵文比賽】-申請書」、「青年國際參與微電影創作及徵文比賽-國際會議(含國際交流)組【徵文比賽】-申請書」、「青年國際參與微電影創作及徵文比賽-度假打工組【徵文比賽】-申請書」,撰寫作品後上傳投稿,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始可參賽。
成功登錄為iYouth網站會員後,於活動官網報名時附上符合比賽規格之Youtube影片連結,並將影片設定為「不公開」後,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始可參賽。
- 獎項:
- 徵文比賽類: 國際志工組、國際會議組、度假打工組
各組第一名:1名,新臺幣10,000元現金。
各組第二名:1名,新臺幣8,000元現金。
各組第三名:1名,新臺幣5,000元現金。
各組佳作:3名,每人新臺幣2,000元現金。
第一名:1名,新臺幣50,000元現金。
第二名:1名,新臺幣30,000元現金。
第三名:1名,新臺幣20,000元現金。
佳 作:9名,每人新臺幣10,000元現金。
- 評審方式:
- 分初、複審兩階段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聘國際參與、影像傳播等方面之
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進行評審。
- 評審標準:
- 徵文比賽類:主題切合性(20%)、文章結構與技巧(40%)、文字情感表達力(40%)。
- 微電影創作類:原創性(30%)、主題明確度(30%)、拍攝手法(20%)、後製技術(20%)。
- 活動時程:
- 報名: 104年6月1日至104年8月28日。
- 名單公布:預定於2015年9月30日前公布於「青年發展署網站」、「iYouth」網站及「青年國際參與微電影創作及徵文比賽」活動網頁公布外,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
- 其他注意事項:
- 參與徵選之作品,須為原創,如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法律責任,由參與者自行負責。且參賽影片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之規定;如侵權確定,本署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
- 因應網站資訊安全需求,參賽者於網站報名完成後,經由網站管理者進行審核,通過後作品於前臺顯示。
- 實際獎勵名額屆時由評審小組視參賽者作品之件數及內容決定,並得以從缺;每人限得一獎,若重複獲獎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第二次以後之獲獎資格。
- 每位參賽者提出之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參賽者需遵守本活動規範;倘參賽者未依參賽流程投遞參賽作品致影響參賽權益時,參賽者不得異議;倘有二人以上共同就同一件參賽作品為參賽,以其中一位代表做為參賽者即可。
- 參與本次徵選所投稿之文章不得重複投稿其他徵選、競賽活動,且曾入選之作品不得再次投稿。
- 得獎作品者需提供原始檔予本署,本署保留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及著作使用權,並得運用至各項公益宣傳、推廣、展覽、網站及本署出版時使用。且應就其投稿圖片、文字、肖像權,無償授權本署為業務推動之使用,並配合填寫著作利用同意書。
- 本署保留隨時修改活動相關內容(包含禮券項目、金額)之權力。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發生,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產生異議。
- 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比賽規定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品)及獎(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 本次活動辦法載明於本次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次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次活動辦法之規範,如參加者有違反本次活動辦法之事宜發生,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次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得獎名單公布後一週內,將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得獎人於通知後指定期限內未具領或回覆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獎品寄送地址僅限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將由專人處理中獎事宜。
- 得獎名單公布後,如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通知,或逾期、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獎品及中獎審核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於iYouth網站公告。
- 附件下載: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4年青年國際參與微電影創作及徵文比賽活動簡章
相關連結:http://www.yda.gov.tw/content/NewsLetter/contents.aspx?SiteID=563426067575657313&MmmID=563620325352053615&Msid=6536456175550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