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競賽


第十二屆新傳獎件稿辦法

一、徵稿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含技職院校)學生。

二、徵稿時間:2015/1/7(三)~2015/3/16(一)為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賽資格:
一年內(2014/3/17~2015/3/16)由學生所製作的新聞報導與節目,須在學生媒體、學生刊物、專業新聞網上擇一發布過或由教授蓋章推薦,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與作品連結,以備查證。
 
四、報名方式
郵寄地點: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號 傳播系辦公室收」,信封上請註明「第十二屆新傳」字樣。
報名費用:每件作品酌收報名費100元。
報名相關文件:報名表、學生證正反影本、作品授權同意書與作品原創切結書、一律採用本單位制式表格相關文件可至第十二屆新傳獎 官方網站下載。
 
五、獎項類別
平面類:
最佳平面新聞報導獎|最佳平面專題新聞獎|最佳平面新聞評論獎|最佳客家平面新聞獎|最佳原住民平面新聞獎
廣播類:
最佳廣播新聞報導獎|最佳廣播專題新聞獎|最佳廣播新聞節目獎|最佳客家廣播新聞獎|最佳原住民廣播新聞獎
影音類:
最佳影音新聞報導獎|最佳影音專題新聞獎|最佳影音新聞節目獎|最佳客家新聞報導獎|最佳原住民新聞報導獎|最佳紀錄片獎
※各獎項類別之規定詳情請見第十二屆新傳獎 官方網站
 
六、徵稿限制
參賽者一人一個獎項最多可報名三個作品(如為團體參賽,由一位代表填寫報名表即可),且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本競賽之其他項目獎項,另外只要該作品沒報名過新傳獎即可參賽。
 
七、入圍作品及得獎獎項
入圍決選之作品頒發新傳獎入圍證明;得獎作品可獲獎狀、獎金及獎盃一只。頒獎典禮採金球獎宴會式典禮,交流多於形式,入圍者將可與專業評審面對面討論作品。
 
八、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新聞業界及學者組成評審團,共同評選出優勝者。評審過程將分兩階段,初審和決審,並於初審結束後公布入圍名單。入圍名單將統一於 2015 年 4 月 06 日公布在新傳獎官方網站上,入圍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邀請出席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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