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競賽


「感動99心幸福運動-全國短片徵選」活動

一、活動時程

 
報名收件:即日起至2015年2月25日24:00止
初審入圍公告:2015年3月30日
線上人氣票選: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20日24:00止
複審入圍及網路人氣獎公告:2015年4月底
頒獎典禮:預計2015年6月初,依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二、參賽方式
 
1.參賽組別:分「校園組」與「社會組」。
校園組-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社會組-國內社會大眾均可參加。
 
2.參賽作品應自行於動畫類、非動畫類、照片影片類競賽類別中擇一參賽;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類報名。其中,照片影片類作品須為以靜態圖片所構築呈現之影片故事,且靜態圖片比例需佔全作品長度三分之二。
 
3.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十人為限,並應載明隊長及隊員姓名。
 
4.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報名及上傳。參賽者請先自行於各大網路影音平台上傳作品,再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網站填具報名表,完成線上報名。
 
三、參賽作品規範
 
1.影像:
  • 長度以99秒為限。
  • 格式:.AVI或.MOV,解析度:1280*720 dpi以上。
  • 不限題材、媒材、內容與素材。
  • 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以「心幸福運動」為主題的短篇形象影片。
  •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及製作團隊之姓名及資料。
  • 參賽作品不得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
 
2.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 自行創作。
  •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著作授權:
  •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四、評選方式及獎勵辦法
 
詳情請參見活動網站。
 

相關連結:http://www.pts.org.tw/2014heartfelt99/recommen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