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在2021年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規,強制要求Google、Meta為了使用內容付費給新聞媒體。現在馬來西亞也在考慮擬定類似法規,促使Google、Meta補償取用內容的新聞來源機構,因為本來屬於這些機構的點擊率、廣告金都流入科技巨擘手中。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表示,這些規範是政府努力因應數位平台與在地媒體「收入不均」的部分措施。
資料來源:reurl.cc/Wv4XOO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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