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去年11月施行《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旨在保護網路用戶不受仇恨言論、假消息等傷害。歐盟今日根據《數位服務法》公布第一波受監管的大型企業,指名Facebook、TikTok、Twitter、YouTube等17者為「非常大型網路平台」,指名Google、Bing兩者為「非常大型搜尋引擎」,這些平台所屬的企業必須在四個月內遵循此法規定。
資料來源:reurl.cc/qkAWyE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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