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於12月舉辦四場媒體對談,邀請Google、Meta與台灣的廣電媒體、平面媒體會談。國內法律、新聞學者提出建議,指出各個媒體公會應先展開跨媒體的深入溝通,統整訴求,再與政府部門與平台業者進行更有效的協商。關於立法方向,報業公會傾向效仿澳洲的議價模式,雜誌公會、電視學會、衛星電視公會則主張立法徵收數位稅。學者呼籲不同屬性、規模的媒體之間需要充分溝通,避免談判失焦。
資料來源:reurl.cc/EXLKMK
責任編輯:沈思妤(就讀於: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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