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台是否該比照歐盟做法,在刊登媒體新聞時與其他媒體機構分享廣告費?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證實,此案正在跨部會討論中,最後會交由數位發展部拍板,部長唐鳳表示約一個月之後會有初步輪廓。此案將改變現存台灣媒體生態,而國際間有不同做法,現在行政院朝「強制議價」、「成立特別基金」、「著作鄰接權」三種模式來探討,將視媒體損失的廣告收入而定,目前尚在搜集資料並評估可行性。
資料來源:is.gd/3BKpVf
責任編輯:沈思妤(就讀於: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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