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在2013年至2019年期間鼓勵用戶輸入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以便啟用雙重認證等安全措施,結果卻用這些個資投放定向廣告,此舉既違反《聯邦貿易委員會法》,也違反Twitter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於2011年達成的協議,因而引發訴訟。Twitter首席隱私官Damien Kieran昨日宣布,Twitter已向FTC支付1.5億美金(約44億新台幣)的罰款,並達成訴訟和解。FTC主席Lina Kha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Twitter不當使用個資的行為影響超過1.4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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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薇晨(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