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最新OTT TV專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愛奇藝、騰訊等中國OTT TV業者均不在規管名單中。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代理或經銷中國OTT TV及相關商業服務已經納入「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表」,因此也就沒有納管問題。另外,Facebook、Instagram、YouTube等社群媒體亦未納入OTT TV專法的管理範疇,而是由《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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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薇晨(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