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三年前通過具里程碑意義的版權法規,要求Google等科技巨擘使用音樂家、藝術家、作家、記者、新聞出版業者等的作品必須支付費用。Google新聞與出版合作夥伴關係總監Sulina Connal表示,Google已經簽署協議,未來將向德法奧匈荷愛六個歐盟國家的300多間新聞出版業者,支付新聞使用費。這些新聞出版業者超過六成來自德國,包括《明鏡週刊》、《時代週報》、《法蘭克福廣訊報》等知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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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薇晨(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