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該反的是言論通路的壟斷 而不是商人

日期
2012-10-09
新聞來源
內容

目前台灣的媒體市場,除了公共電視以外,都是由商人(或是財團)經營。事實上,私人投入資本經營媒體,只要在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商營媒體並不會危害言論市場的多元性。反壟斷,涉及跨媒體集中度的計算。NCC審議旺中案時,跨媒體集中如何計算存在重大歧異,有人認為反壟斷法不該貿然立法。這只是立法技術的問題。反壟斷法既然必須立法,行政部門(行政院或NCC)不如先向立法機關積極提案,讓立法院透過反壟斷法的審議,由NCC舉行公聽會,邀請業者與學者表示意見。該反的,應該是言論通路的壟斷,而不是商人或財團。否則,未來縱使立法,也無法回復言論通路的壟斷所造成的損害了。


更多內容請參考:http://www.feja.org.tw/modules/news007/article.php?storyid=1048

關鍵字
NCC 媒體壟斷 言論自由 旺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