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宣布,最快從今年九月底起,開放電視節目商業置入行銷與贊助,但對新聞與兒童節目仍禁止置入,菸酒品也在禁止置入之列。NCC指出,這項暫行規範,只開放商業置入行銷,禁止政府置入,新聞與兒童節目也在禁止之列,並要遵守「三不一揭露」原則,也就是不影響節目編輯獨立、不得過度呈現商品、不得鼓勵消費,還要揭露相關置入訊息。關於不得過度呈現商品部分,NCC說,將規範商品置入時間不得超過節目總時間的五%,置入畫面不得超過四分之一比例。此外,NCC這次特別開放贊助商訊息如商標等,可揭露出現在體育與藝文節目,以鼓勵業者資金投入這兩類型節目,但仍規範商標每次出現時間不能逾五秒鐘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