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通過《電信商業法》修正案,將首開先例禁止Google、蘋果等科技巨擘的App商店要求開發者支付App營收分潤,希望藉此避免市場壟斷、促進公平競爭。根據目前Google、蘋果的規定,開發者銷售App後必須繳交30%的營收分潤,作為使用Google Play Store、App Store服務的費用。未來Google、蘋果等倘若拒絕遵守此項新法,將可能遭罰高達「在南韓境內收入的3%」的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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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薇晨(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