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外界對於網路平台的不當內容管制感到不滿,不僅有廣告主以撤出臉書廣告的方式施壓,也出現影視名人以拒用臉書發文為手段,要求網路平台正視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近期臉書、YouTube、Twitter等科技巨頭終於與廣告主就如何辨識不當內容獲得共識,希望廣告商與廣告主能在有害內容的標準上建立通用標準,以減少平台上的有害內容。在協議中,除了訂定不當內容的定義,也在檢舉標準、建立獨立監督機構等部分達成共識。
資料來源:reurl.cc/q8005N
責任編輯:謝承學(畢業於政大新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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