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李宗瑞淫照風波越演越烈,媒體發動人肉搜索,彷彿這是全台灣最緊要的大事,但仔細想想這項消息有什麼關乎民眾福祉之處?全民投入公眾議題並非壞事,只要該議題與眾人切膚相關,如美牛進口、12年國教等等。在經濟、教育發展接連告急的台灣,「富少迷姦案」真的值得成為全體人民關注的頭條話題嗎?美國研究發現,某些性侵案的新聞報導訴諸受害人的個人責任,傾向責備受害人是因個人特質、衣著或行為引發性侵,這類報導僅剩娛樂性,毫無預防犯罪的價值。如今媒體一面高喊「新聞倫理」,一面捕風捉影,對社會有何意義?富少迷姦案的後續追蹤,不妨交給警調單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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