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新聞安全協會統計,過去10年裡,幾乎有1000名記者在執行任務中慘遭殺害,而這些案子中竟然沒有任何一名加害者被繩之以法。五年多前聯合國通過安全理事會第1738號決議文,全球各國為之歡呼,認為記者的言論自由已獲得充分保障,生命安全也得到保護,但事實並非如此,許多新聞工作人員仍在生命威脅之下從事採訪。一位聯合國專家解釋,第1738號決議文所界定受保護的新聞工作人員須在戰亂地區工作,而受牢獄之災或被殺害的新聞工作人員非在軍事衝突地區,並不適用第1738號決議文。保護記者委員會前執行長古柏(Ann Cooper)指出,保護記者是長期又艱苦的工作,首先得擴大解釋第1738號決議文,再者國際社會得大聲疾呼,揭露迫害新聞工作人員的事實,如此新聞工作人員才能受到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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