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追劇風氣興盛,然而片源卻未必合法。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東利撰文表示,今日侵權內容散布的幾大管道包括:BT種子分享、網路雲端下載、串流影音App、多媒體機上盒,它們均已觸犯《著作權法》。蔡東利呼籲,台灣現有許多數位影音網站提供低價訂閱服務,且作品質量比傳統出租店、電視第四台更佳,消費者應避免觀看盜版,省錢利己,卻傷害整體影劇產業發展。
資料來源:goo.gl/UHYn19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大傳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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