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於11月30日推出「中文版」插播廣告,開放在台灣符合資格的發佈商及創作者能前往插播廣告網站、創作者工作坊或是透過粉絲專頁後台的影片洞察,加入插播廣告。Facebook也將於新版的創作者工作坊介面裡標示出違反政策規範的內容,同時列出清單,讓發佈商和創作者了解影響申請的原因為何。Facebook在公開資訊中表示,粉絲專頁追蹤者須超過1萬人,且過去60日內片長3分鐘的影片需獲得超過3萬次的1分鐘觀賞時長,才符合能插播廣告的基本條件。
資料來源: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130003461-260412
責任編輯:黃品儒(政大傳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