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日(10月18日)審查由客委會推動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客委會表示為推動客家媒體法制化及公共化,望透過法令建立完善的族群傳播體系,將目前公營的「講客廣播電台」轉移至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而客家電視仍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由公視基金會辦理,但保留客家廣播、影視的製播與經營等業務,以因應未來數位匯流。
資料來源:www.cna.com.tw/news/ahel/201810180039.aspx
責任編輯:黃品儒(政大傳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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