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部近日發布《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將自11月1日開始施行。根據規定,為了促進網路安全,公安機關應當對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使用單位展開監督檢查,且可進入營業場所與機房,以便檢閱、拷貝有助監督檢查的資訊。當公安機關發現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使用單位的違法行為,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資料來源:goo.gl/DqgY5e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大傳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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