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為防堵假新聞,希望廣電媒體業者在報導公共事務相關新聞前,應先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的「即時新聞澄清」專區查詢,以了解各部會提供的正確資訊。NCC副主委翁柏宗也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27條已規範廣電媒體報導,若其內容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製播假新聞,致生危害公共利益者,最高開罰200萬,並非最近才訂定。開罰認定也是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及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所組成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所討論。若媒體未查證並持續報導不實訊息者,將送至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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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品儒(政大傳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