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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態】歐盟通過修正案,嚴管網路侵權行為

日期
2018-09-13
新聞來源
Yahoo奇摩新聞
內容

歐盟近日表決通過版權法修正案,嚴禁Google、Facebook、Twitter等數位平台散播侵權內容。修正案中最具爭議的是第11條與第13條,前者要求用戶在數位平台分享版權內容時須支付版權費,後者要求數位平台須落實內容辨識系統以防用戶分享侵權內容。這兩條規定被批評形同內容審查,將會危害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並導致許多梗圖(memes)、音樂、影片的流通受限。反審查組織Open Rights Group執行長Jim Killock亦表示,網路創作中的許多文化與藝術元素經常難以利用電腦判斷侵權與否。

 

 

資料來源:goo.gl/mDxnLa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大傳播所)

 

 

關鍵字
歐盟、版權法、侵權、內容審查、言論自由、網路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