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紛紛發展無人載具科技,行政院會亦通過我國首部涵蓋陸、海、空領域無人載具的《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其中援引「監理沙盒」精神,希望營造安穩合理的創新測試場域,奠定台灣的智慧交通運輸基礎。經濟部技術處長羅達生表示,草案特別注意安全與風險管控問題,因此目前規劃給予業者一年的實驗期,若有需要得以延長至兩年,加上法規驗證等程序,實驗期經審查最長可達四年,時間充分。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17003115-260410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大傳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