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鍾佳濱於去年12月29日再向行政院提出專案質詢,表示行政院及NCC應盡速研議修正有線電視廣播法,並指出NCC在無法源依據下,擅自發文要求各縣市政府審議費率時將「分租付費」納入費率參考,其中NCC要求系統經營者提出的五項計畫中的「分租付費機制」並無法源依據,進而質疑NCC渺視立法院。此外,鍾佳濱也指出,目前欲實施的分租付費應由用戶直接對應提供節目的內容業者及頻道商,透過單頻單買或自組套餐方式自由決定,若仍由系統業者選擇套餐,依舊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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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品儒(政大傳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