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三月提出《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草案,明訂政府機關與行政法人得以申請經營符合「公共性或公益性」的電視事業,外界直指此舉恐怕將讓「黨政軍」再次操控媒體。NCC近日表示,這是《廣播電視法》的子法,「NCC不會把手伸進媒體」。立法委員徐永明也召開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討論釐清政府媒體與公共媒體的關係、公共性與公益性的定義,希望維護大眾傳播的獨立自主。
資料來源:
https://cnews.com.tw/%E6%94%BF%E5%BA%9C%E8%BE%A6%E5%85%AC%E8%A8%AD%
E9%9B%BB%E8%A6%96%E5%8F%B0%EF%BC%9F-ncc%EF%BC%9A%E4%B8%8D%E6%9C%83%E6%8A%8A%E6%89%8B%E4%BC%B8%E9%
80%B2%E5%AA%92%E9%AB%94/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大傳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