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業者應否納稅,是國際研擬多時的議題。以台灣為例,境內電商須依法納稅,境外電商卻不必,導致競爭不公平。為此,行政院財政部將修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要求跨境電商在台辦理稅籍登記後,方可向我國消費者銷售「勞務型服務」,包括「Pokémon Go」的虛擬遊戲點數、愛奇藝的訂閱影視服務、Airbnb與Agoda的訂房服務等等,同時,只要年營收額逾48萬元即須繳納5%營業稅。
資料來源:http://technews.tw/2016/09/12/tax-issue-with-cross-border-e-commerce/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大傳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