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今天表示,在數位隱私權爭辯中,沒人是選邊站的「絕對論者」,但他支持微軟打官司,以便能在聯邦當局索取客戶資料時告知客戶。蓋茲(Bill Gates)在華盛頓路透社(Reuters)的「新聞人物」(Newsmaker)活動時表示:「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政府可祕密取得1家公司電子郵件的相關資訊。」他還指出,執法部門和隱私權倡議團體間更多的合作,會助於決定哪種立法架構,可以在政府如何取得隱私資料管道達到平衡。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04190092-1.aspx
責任編輯:王逸群(政大新聞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