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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動態】自用車當Uber 駕駛挨罰5萬吊牌2個月

日期
2016-02-22
新聞來源
新頭殼newtalk
內容

Uber未經申請核准,即透過網路平台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引起相當大的爭議,高雄市監理所22日接獲民眾檢舉後正式開罰,查獲何姓駕駛利用Uber平台媒合載客,吊扣該車輛牌照2個月,且罰鍰5萬元。交通部呼籲自用車車主不要參與非法計程車客運業的行列,一旦遭檢舉發現,將按《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

 

 

 

責任編輯:許郁芬(政大新聞系)
關鍵字
Uber/計程車/公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