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Becky Kao在自己的部落格內分享旅遊活動行程,提供的資訊包含交通、住宿等收費標準,並提供ATM轉帳帳號及報名方式,遭到觀光局以違反觀光發展條例中「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務」的規定,開罰新台幣九萬元。事後Becky Kao將輿論風向導向「個人分享活動,卻遭到裁罰」,但部落客邱小黑指出,Becky Kao的確有設計與招攬的行為,呼籲民眾只要掌握「行程不是我設計」、「旅費不是我收」、「報名請找旅行社報名」等原則,就不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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