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被體育署認定是「運動項目」了,閃電狼職業電競隊領隊畢怜禮表示,這是台灣電競史最大突破,選手相當「振奮」,能夠獲得社會大眾及官方的認知及認可,比什麼都重要。北市產業發展局長林崇傑上午赴教育部體育署,希望能「正名」電競,以利地方政府推廣。會後林崇傑受訪指出,體育署同意電競是運動項目、也是運動產業。在政策訂定上,畢怜禮希望在出國比賽的簽證及選手兵役的議題上能有更多保障,尤其兵役問題一直是選手最關心的,希望能透過服替代役的模式,不中斷職業選手的比賽生涯。目前,全球有正式法規、行文認可電子競技為正式運動項目的國家有中國、韓國、義大利、馬來西亞及美國,台灣若也將電競列入運動項目,將會是全球第6個承認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