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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個火鍋打卡也要罰,台灣網路治理無上限了?

日期
2015-05-22
新聞來源
內容

吃火鍋,上臉書打卡九折好高興,但你可能違法了。台灣的網路言論,並沒有想像中的「自由」。從《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到《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裡面的條文有高度的「審查」與「裁罰」,用這種規定來管制高度自由、變化快速、創意無限的網路世界,顯得政府跟不上時代。公平會發布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中,「薦證廣告」與「薦證廣告者」的定義為,只要是會讓公眾得知的內容,就是「薦證廣告」。在這定義下,在網路上的所有發言、按讚、打卡,都可以被視為廣告,公平會都可以用這個規範來管制規範你,其意思就是:「如果你去火鍋店為了9折優惠在臉書上打卡,那麼有可能違法!」雖然公平會還未真的針對這些「打卡貼文」開罰,但一部規範放在那裡,主管機關又表示「這些貼文都有可能違法」,那到底是要網友如何是好?

資料來源:http://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15/05/22/check-in-might-against-the-law/
責任編輯:王逸群(政大新聞系)

關鍵字
網路治理、公平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