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消費行為質變-誰是家庭娛樂中樞?

日期
1900-01-01
新聞來源
內容
在後PC時代,消費者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隨時觀看影音。當網路開始成為影視內容播放的主流途徑,製播公司出售版權也已跳脫「播畢才對外銷售」的模式,銷售對象也改以具備用戶基礎的網路平台業者為優先。
 
視聽行為改變實際影響到「收視率」的計算,計算方式過往為抽樣;然而現在透過網路進行收看,計算基礎將可轉換成更為精準的「點擊率」,將有助內容平台業者從事經營分析的巨量資料。
 
網路視聽也讓「電視」角色產生改變;由於內容的主要供應來源不再只是有線、無線或是衛星,而是透過網路,未具連網功能的電視將僅有顯示功能。
 
相關內容請參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16000332-260207

關鍵字
影音 版權 網路 點擊率 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