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登入
/
註冊
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
研討會專區
TCS研討會
TCS工作坊
中華傳播學年會
ALL
最新消息
論文徵稿
學術活動
傳播競賽
實務講座
ALL
關於我們
計畫緣起
服務目標與對象
團隊介紹
傳播調查資料
TCS調查簡介
TCS調查資料下載
TCS成果分享
TCS電子報
TCS展集
學術交流
學術期刊
傳播文獻
學術相關網站
其他相關調查
產業交流
產業新聞
產業網站
行銷溝通案例網站
相關連結
產業交流
產業新聞
產業新聞
+1就成代言人?Google新廣告方案,惹毛用戶
日期
2013-10-23
新聞來源
內容
Google才在官網上宣布「共同代言(Shared Endorsements)計劃」,
打算從今年11月11日開始,把上億名Google + 使用者,當作廣告主的口碑行銷大使,
每當你我在Google 搜尋頁面尋找服務或產品,Google + 使用者的資料、大頭照,都有可能與廣告網頁同時出現。
消息一宣布,立刻引起消費者反彈,害怕隱私權被侵犯,
事實上,Google並不是第一個把使用者當活廣告用的社群平台。
《TechCrunch》報導,2011年臉書(Facebook)即推行「贊助內容」廣告方案,
凡是你曾經瀏覽過品牌網頁、對產品內容按過「讚」、或曾經下載過品牌 App,
在你的新聞訊息串上,品牌內容的出現頻率就會提高。
社群代言廣告會如此火紅,似乎也驗證網路商業世界的一句話:「你要不是個消費者,要不就是個產品。」
意思是,如果使用者沒有付錢購買產品或服務,他在網頁上留下來的足跡,都有可能被企業輾轉利用。
相關來源請參考: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2999&page=1
關鍵字
Google 廣告新方案 消費者資訊
會員登入
×
帳號
密碼
驗證碼
更新圖中文字
登入 Login
忘記密碼
欲加入會員者,請先完成註冊程序
加入
Sign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