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公布對 TikTok 初步調查結果,認定其違反「數位服務法」中廣告資訊透明度的規定,未釋出廣告儲存資料庫,未提供廣告內容、付費者與受眾等必要資訊,且其廣告庫無法全面搜尋,限制公眾與研究人員查驗虛假資訊的能力。若最終確定違規, TikTok 恐面臨最高達全球營收 6%的罰款,並接受更嚴格監管。此為歐盟針對 TikTok 數項調查中的首案,其他如演算法成癮性、隱私保護與選舉資訊操弄仍在進行中。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12/8742564
責任編輯:沈思妤(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