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開會審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安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這份草案,通訊傳播事業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時,必須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當事人相關事項,並且揭露去識別化處理的方式。NCC官員受訪說明,近年大數據與人工智慧快速發展,業者也要強化保護個人資料的能力,如果未能遵守安維辦法規定,最重可罰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40/8270724
責任編輯:林薇晨(政治大學 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