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電影局頒布新政 台灣引進合拍條件

日期
2012-12-14
新聞來源
內容

兩岸電影交流委員會主委李行宣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管理局頒布《關於加強海峽兩岸電影合作管理的現行辦法》,未來台片西進將不再茫然無依,合拍片更優於香港及外國。台灣影片的界定為:根據台灣有關條例設立或建立的製片單位所拍攝,擁有50%以上影片著作權的華語影片,且工作人員須有半數以上台灣居民。進口供公映的台灣影片,經國家廣電總局電影審查委員會根據《電影管理條例》審查,取得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頒發《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後,方可發行、放映。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台灣影片,不受進口影片配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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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兩岸電影 台灣電影片 合拍片 電影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