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網路電視的重點不是酷炫功能,是內容、是使用者體驗!

日期
2012-11-30
新聞來源
內容

隨著技術進步與產業間的整合,有了快速的網路,現在的電視可以用更多元的方式取得OTT(over-the top,泛指各種基於網路播放的數位內容),也讓內容及設備與使用者之間有更多、更直覺的互動。然而根據OVUM公司研究發現,儘管50%的消費者通過網路使用OTT服務收看電視和電影,但仍有54%的消費者依然訂購傳統的第四台等付費電視服務。原因在於OTT服務沒能滿足閱聽人「收看」與「收看節目」的慾望,網路電視的使用者體驗與內容本身還沒完全到位。


相關連結請看:http://techorange.com/2012/11/29/future-of-digital-family/

關鍵字
網路電視 OTT電視 第四台 使用者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