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本文旨在研究金融科技發展之特徵、風險以及國際上的主要監理策略,聚焦於英國、新加坡及澳洲等三國之監理沙盒制度設計,離析出較具共通性之本質要素,再據以檢視我國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之內容,最後歸結出我國金融監理沙盒制度的發展建議。研究設計/方法:比較法制分析方法。研究結果:本文歸結出我國金融監理沙盒制度在五大面向的發展建議:監理機關與業者間的協作機制、降低法規與監理標準不確定性安排、實驗完成後的落地機制、降低市場進入障礙與兼顧實驗參與者保障之安排,以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建置及落實。研究限制/啟發:各國的監理沙盒機制近年持續發展與演化中,囿於研究時間與資源的限制,本論文無法針對世界各國沙盒制度的最新發展進行系統性的比較,只能選擇最具代表性的三個國家加以分析及深入探討。理論/實務/社會意涵:本文的主要社會意涵在於提出我國監理沙盒及金融科技監理之制度面與實務面運作的反思與調適建議,並提供策略面的分析框架供產官學各界作為未來政策制定與實踐之對話基礎。創見/價值:本文主要價值在於從策略角度分析國際上金融監理沙盒制度的本質要素,並與我國之制度進行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