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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 其他

名稱
台灣生技公司如何運用開放式創新 開發新藥?
來源
中山管理評論
作者
蘇友珊、吳豐祥
年份
2015
資料性質
繁體中文
出版者
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術研究中心
出版地
台灣
冊數
23卷1期
頁數
p29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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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由於新藥開發整個流程的資金投入相當龐大,一般來說,台灣從事新藥開發的生技公司,無法完成整個新藥開發的流程而至產品上市。但台灣從事新藥開發的生技公司,確實在全球新藥開發的價值鏈中扮演了一些重要的角色。在藥物開發階段,只有少數的公司如台醫生技公司採取自行研發的方式,其他公司則都從國外大學或藥廠技術授權引進技術。在成功地完成某階段的臨床試驗後,某些公司會將技術授權出去而獲利。這些利潤不僅讓公司可以繼續營運下去,其所帶來的價值往往超過公司原來投入的數十倍、甚至是數百倍之多。也因為大多數的台灣生技公司都不具走完新藥開發全部流程的資源,這種完成階段性臨床試驗後即進行授權而獲利的模式,被很多公司認為是相當合宜的。本研究提供有關台灣生技公司以開放式創新從事新藥開發並成功技術移轉的參考模式。台灣生技公司的技術,大多源自於國外的知名大學或國際大藥廠。在從國外引進技術之後,生技公司會先藉由自身的研發能力進行研發,並在執行臨床試驗第二期後授權出去給知名國際大藥廠,由國際大藥廠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與產品上市。如基亞生技公司從澳洲普基公司技術授權引進後,在執行完臨床試驗第二期後將產品賣給澳洲普基公司。該公司後來回來找基亞生技共同進行臨床試驗第三期的合作開發。而寶齡富錦公司則是從美國密西根大學授權引進技術,在執行完臨床試驗第二期後將產品技術授權給美國Keryx藥廠。因此,本研究提供有關台灣生技公司與國際大藥廠之開放式創新合作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