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引用創新決策及社會網絡理論,以股權連帶為研究主軸,探討各集團企業之子公司透過交叉持股互相持有股權,如何影響其研發決策,並探討最有利創新的網絡結構究竟以何種形式存在?本研究以2002到2005年台灣209個集團,963個分子公司為樣本,研究結論發現,在子公司層次,若處於較中心的位置,會加速創新的機會;在集團整體層次,網絡密度愈高,使後續的創新決策將受到限制;在高度集中化網絡,對創新決策也有負向效應。此外,就個體與整體層次的組合而言,研究發現,最有利創新的網絡結構有二:「高中心性的子公司」搭配「低密度的集團企業整體連結」,以及「高中心性的子公司」與「低集中度的集團企業整體連結」的組合。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採用階層線性模式(Hierarchical Linear Models, HLM),針對各個階層分別建立迴歸模式,再將組內與組間的變異因素分別考慮,因此可以增進參數估計的精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