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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 其他

名稱
從國家創新系統探討大學技術移轉之發展—美國、日本與台灣技轉中心之比較
來源
中山管理評論
作者
江雪嬌
年份
2009
資料性質
繁體中文
出版者
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術研究中心
出版地
台灣
冊數
17卷4期
頁數
p92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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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研究從技轉中心運作成效的角度,探討美國、日本及我國對於大學研發成果移轉工作所採取的法令措施以及發展情況,同時,從個別的大學技轉中心之實際運作,分析比較各國之間的差異,提出供政府或學校相關單位制定政策與策略之建議,並作為研究者與實務管理者對此議題之參考。
從各國的法令措施之執行情形與各校實際運作的成效,可以確知技轉中心為學校與產業界的橋樑,因此,可參考美國直屬於副校長督導的方式,調整我國現階段大學的技轉中心多屬於校內二級或三級單位的運作。此外,亦可比照美日之彈性作法,於校外另行設立技轉單位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以減少校內行政干預。
為促使技轉人員有實質之權責執行校內智慧財權的推動政策並減少人員流動率,學校應解決技轉人員之聘用限制,提高技轉人員位階與待遇,此外,可參考史丹福大學模式,有計畫地安排技轉人員學習新領域與強化專業知識。
政府相關單位(如教育部、國科會或經濟部等)於每年編列研發經費補助學校執行研發計畫之額度中,應規範學校提撥一定比例作為研發成果推廣費用,同時,學校亦宜明定技轉收入分配給技轉中心與人員,以挹注技轉中心的推廣經費與經營規模,並提高技轉人員之獎勵誘因。
為因應我國技轉規模過小、資源有限的現況,可比照日本的區域性技轉中心之模式,集中各校的資源組成共同的技轉單位,同時,連結政府各部會分別設立的創新育成中心、區域產學合作中心與技轉中心等各單位從研發到商業化的加值鏈,整合執行研究計畫、研發成果之產出、智財權管理與技術授權等過程,使研發投入資源產生最佳的效益。此外,可運用現行的大學校院評鑑制度,將智財權的推廣績效納入評估機制,以作為未來編列補助經費之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