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文獻


【新聞】 - 新聞法規與自律

名稱
大眾傳播的社會責任
來源
新聞學研究
作者
陳鐵輝
年份
1967/5/1
資料性質
期刊論文
出版者
政大新聞研究所
出版地
台北
冊數
1
頁數
26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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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施勒姆(Wilbur Schramm)為當代最具權威之大眾傳播理論家,本文就施勒姆對大眾傳播的倫理問題、社會責任之看法加以整理。施勒姆認為,傳播媒介對政府法規所遭遇的問題,一方面要拒絕其干涉自由,另一方面則要自己負起責任,實踐法律上應作的一切事物。此外,在政府、傳媒與大眾三個共同負責促進傳播事業的力量當中,政府英負的責任最清,媒體最重,而大眾的力量最鉅,因為大眾可以製造傳播工具服務型態。大眾往往低估 了自己的力量,但傳播事業卻時時注意大眾的動態,以大眾的興趣來決定傳播的型態。因此大眾自己應負起責任,把其意見與要求反應至媒體。